雪,形似婴儿,所以取名为雪婴儿。”
说到这里只见薛绍顿了一下,接着再次道:“说起来当年我们一家在房州生活,那边除了山就是河,几乎见不到什么平地,有一年发大水,城里到处都是灾民,为了救济灾民,我爹连家里的口粮都捐了大半,一天只能喝两顿稀粥,结果我们哥仨馋的受不了,于是就抓田鸡烤熟了,蘸着盐着,我发誓,当时的田鸡肉绝对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肉了!”
“田鸡肉的确好吃,海外有一种牛蛙,比寻常田鸡大数倍,一只就能做成一盘菜,肉质细腻鲜美,简直是人间美味!”张纵笑着接口道,城阳长公主一家之前因为一些事被贬到房州多年,直到去年薛绍的父亲去世,他们一家才回来,估计也正是房州那边的艰苦生活,才让薛绍变成了一个吃货。
“相比当年的烤田鸡,现在的雪婴儿虽然依旧美味,可惜我却怎么也品尝不出当年的味道了。”薛绍这时忽然叹了口气,脸上也露出出神的表情,似乎在回味当年的滋味。
“人在饿的时候吃什么都香,比如前段时间我为了还债,每日以稀粥度日,后来挣了点钱,于是买了块猪肉做成红烧肉,那滋味简直了,吃一口比做神仙都快活!”张纵这时也有些感慨的道。
“红烧肉?这是什么菜,猪肉也能做得好吃?”薛绍听到这里也露出十分感兴趣的表情问道,猪肉他也吃过,毕竟房州那边不比长安,哪怕他娘是公主,羊肉也不是天天能吃到,只是在他的印象中,猪肉怎么做都不好吃,特别是公猪肉,更有一股难闻的味道。
“不是我自夸,红烧肉这道菜整个长安城也只有我一个人会做,这道菜要选上好的五花肉,洗净后下锅煮到表面发白就捞起来,然后切成两寸见方,晾干后下锅爆炒,加入酱油、糖上色,最后加入开水,以及姜片、大葱等调料,大火烤开后小水炖煮上一个时辰,做好之后香甜松软,入口即化,可以说是百吃不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