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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商会(3 / 4)

大明毕竟是封建社会,商人太容易被人陷害。

例如历史上的万历后期,黄崇敬老家的后生,有一个叫做吴养春的,生意也是做得极大。

北到京津,南到浙江两淮,许多商埠都有他的店号,家资累万,富可敌国。

被魏忠贤的人盯上了,随便抓了一处理由,把此人弄上公堂,成了案板上的肉,最后家破人亡。

所以朱翊钧找来了黄崇敬,以后皇店商人没有了锦衣卫的关照,就像没有了保护的肥羊。

朱翊钧当然不会允许,皇店商人不但要扶持,还要继续扩大规模,加入的商人越多越好。

举个例子,清朝中期一百年间,不算收税等等,只是盐商的捐输,合计四千万余两。

米两百余万石,谷四万余石,其他物资无算。

当时,清朝北方为晋商的势力范围,南方为徽商的天下,只微商的捐输就有如此规模。

要是大明的商人每年能捐输给他两百万两银子,粮食物资不算,能解决他多少问题啊。

既然羡慕,那就要抓起来。

“如果天下的商人,都像你家一样,勤勉致富,会少了多少事端。”

黄崇敬低着头,等候皇上的下文。

“你如今作为领头羊,不能只顾着自家,还要做模范,告诉商人们忠君报国的道理。”

“圣人教训的是,下民一定照办。”

点了点头,朱翊钧告诉黄崇敬,“你回去后,可以成立一个商会么,把那些大商人们都组织起来。

让他们遵纪守法的同时,有什么建言,也可以告诉朕,对国家有利的事,朕也会支持。”

黄崇敬不敢信,圣人竟然敢这么放权给他,历朝对商人都是严加防范的。

朱翊钧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正是因为大明对商人地位的故意视而不见,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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