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允炆有些愤怒。
宁妃看着生气的朱允炆,说道:“虽然朝廷规定男十六,女十四,可成婚。但民间并没有严格执行过,十三岁小是小了一些,也并没有多少问题。”
“怎么没问题!”
朱允炆生气了。
十三岁啊,这身体还没发育,刚刚进入青春期,这就要嫁人了?你妹的,知不知道搁后世这是要判重刑的!
但朱允炆也清楚,自己的愤怒是有些不切实际的。
整个古代中国,几乎都处在“早婚”时代。
《周礼·地官·媒氏》中记载:“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不要以为周朝是三十岁才娶老婆,人家这里的规定只是说,你如果是男人,只允许你打光棍到三十岁,如果你是女人,那也只能单身到二十,混到三十多二十多还没老婆老公的,可是违背“礼仪”的大事……
一句话,单身太久,犯法啊……
孔子重礼,曾做过解释:“夫礼言其极不是过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
也就是说周朝时,人家是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
可以成婚。
汉朝时期法律更简单,只规定女子法定结婚年龄是十五岁。
男人?
哦,没规定,你们看着办吧……
唐朝初期还不错,法律规定是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成婚。不过这一条明显是没执行彻底,因为小武成为武媚娘的时候,也才十四岁……
但了唐开元年间,唐玄宗为了增加人口,将结婚年龄下限直接调整为男子十五岁,女子十三岁……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摧残青少年了!
宋代沿袭唐代初期的规定,但额外附加了一条催婚的内容:“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明代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