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而处之,择有戒行者领其事”。
洪武十五年,设僧录司、僧纲司、僧正司、僧会司,分别负责国家、府、州、县四级寺院管理。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按照朱元璋的意思,僧录司的僧官,是代表国家,也就是代表朱元璋来管理佛教的,而不是代表释迦摩尼来管理佛教的。
从这一点上来看,朱元璋或许是这样的心理:
老子也是一尊佛,管你们是应该的。
僧官主要职能,便是编制僧籍簿册(又名周知板册)与寺院花册。
僧籍簿册负责记录僧众信息,比如性别,籍贯,联系方式,家里几口,你算老几之类的。
当然,性别这一栏基本上可以忽略……
寺院花册负责记录的是寺院信息,比如寺院在哪个位置,啥时候建造的,是违规违章建筑,还是取得朝廷许可的,有多少徒子徒孙,有多少房子,几亩地,你也得记录清楚。
对于明初而言,兴修寺庙之风愈演愈烈,主要的推手不是民间,而是朝廷,具体来说,是朱元璋和他的众多儿子。
没错,藩王是兴建寺庙的主力,只要你翻开大明地图看看,但凡是分封有藩王的地方,那保准有寺庙,而且还不是一个。
便以朱元璋的第三个儿子朱棡来论,洪武十一年,朱棡就藩太原,到了太原之后,一边忙着盖自己的晋王府,一边主持修建太原府中的崇善寺。
按理说,在城里面修个寺庙,表达下支持老爹政策的态度也就够了,可朱棡不这样想,弄好了崇善寺之后,一看太原府周围,呀,还有几个寺庙呢。
像是蒙山的法华寺、天龙山的圣寿寺、崛围山的多福寺,他们穷的吊儿郎当,香火不够旺,没关系,自己出钱,帮他们整修。
搞定了太原府周围几座庙,朱棡还不满足,可是太原府周围也就这几个寺庙,都重修好了,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