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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大明安全局(4 / 6)

缉捕”,直接向皇帝负责,权利大到可以逮捕任何人,哪怕是皇亲国戚,而且抓了人之后,不需要三法司参与,可以自行审讯。

对于洪武朝而言,身着飞鱼服的锦衣卫,便是无数大臣的噩梦。

《明史·刑法志》中的一句话,证明了锦衣卫的可怕:

“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且四万。”

这种株连,很大一部分是锦衣卫一手“制造”出来的结果,当然,朱元璋偏执的神经与默许有关。

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废掉了锦衣卫。

但在后来朱棣上台之后,锦衣卫再次被恢复,并和大名鼎鼎的“东厂”,成为了大明最恐怖的特务组织。

朱允炆清楚,大臣们对于恢复锦衣卫必然持反对态度,他们厌倦也害怕了那段黑暗无光的日子。但朱允炆也不允许自己没有听话的耳目。

只靠着五军都督府、内阁与言官,很可能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朱允炆并不崇尚暴力,但却需要类似于锦衣卫的机构,为自己打探消息,提供更详细的情报。

考虑到直接恢复锦衣卫遭遇的阻力太大,朱允炆决定重新组建一个新的部门,一个由自己直接掌控,负责大明帝国各类情报调查的部门,名为:

大明安全局!

朱允炆组建大明安全局,只是对皇帝亲卫部队的重新组合与应用,并不需要内阁与六部审批,但为了避免内阁与朝廷官员恐慌,朱允炆特意下了一道旨意,大意是:

大明安全局,主要负责防范、打击危害大明王朝安全的行为,开展隐蔽战线的对敌工作,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至于刺探情报、调查军情、听闻消息什么的,那也是为了大明王朝的安全所为。

为了避免大明安全局权力过大,肆意胡为,朱允炆下令,没有自己或内阁许可,大明安全局不可擅自逮捕、羁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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