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刚落,门外便传来了叶雄的爽朗笑声:“清儿,可在房间。”
这一刻,由不得叶婉清不信了,只是刹那间,眼眸便一下通红,蓄满了泪水。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大明,男女婚姻,可由不得自己做主,都是由父母一手操办。
多数的男女在结婚前是无法见面的,所谓掀盖头,便是只有在新婚那天,才能相互见面。
一旦双方父母定好,婚书签下,那么事情便是成了。
如若男子或女子违抗,那便是不孝,大明律中,不孝便是犯了忤逆罪。
忤逆可是大罪,处死都算是轻的,仅次于谋反叛乱大案,一旦县里出了忤逆大案,县官要撤职待参,甚至会获充军发配。
而“忤逆”罪的极刑比凌迟还要残酷,大明律中便是采取“剥皮揎草”“磨骨扬灰”。
这便是为何叶婉清听到自己将要被定亲,心若死灰的缘故。
一旦婚书被定下,那可就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