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成为王朝的统一政权,就更使得‘禅让’的帝位传承规则愈发摇摇欲坠,所以,为了堵上‘胡亥得立,乃始皇遗诏亲定’的漏洞,便有了当世普遍以为的‘赵高、李斯矫诏,杀公子扶苏’。
这样一来,胡亥暴虐,就不可能是通过‘任人以贤’的禅让制度得位;又赵高、李斯矫诏,胡亥也就不可能是通过‘任人唯亲’的世袭制度得位。
结合以上两条,便可以自然而然的得出‘胡亥得位不正’的结论,为秦末义军反抗嬴秦统治,甚至推翻嬴秦社稷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法理依据。
至于赵高、李斯究竟有没有矫诏,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们自己从未承认,也从未有人拿出过证据。
‘赵高李斯矫诏杀扶苏,扶立二世胡亥’的说法,严格意义上,只是当世人以‘任人以贤’的禅让制度推演而出:扶苏公子贤明仁义,胡亥暴虐,始皇肯定不会立胡亥,更不会留遗诏毒杀公子扶苏,所以这肯定是赵高、李斯矫诏。
但实际上,如果以‘始皇真的想要让胡亥继承社稷’为前提,去倒推动机的话,始皇嬴政遗诏赐死扶苏、蒙恬,在逻辑上是完全说的通的。
首先,始皇身前未立皇后;而没有皇后,就意味着没有嫡子。
按照周礼中所规定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传承规则,没有嫡子的始皇嬴政,更应该把皇位留给年纪最大的儿子。
根据当代可以查阅的史料,这个‘当立之长子’,便是公子扶苏。
而二世胡亥非但比扶苏更为年少,甚至是始皇诸子中年纪最小的一位,排行第十八。
这样一来,始皇为了替儿子扫除障碍,临死带走理论上最有资格继承皇位的公子扶苏,是完全符合常理的。
从这个逻辑出发,甚至连胡亥登基之后大肆残害手足,也完全说得通——作为嬴政最小的儿子,胡亥要想坐稳江山,确实是不得不将自己的哥哥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