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高将食指伸进嘴巴,狠狠地用力一咬,从靠近手掌的根部,直接咬断自己的食指。
不过他并没有松口,而是继续含着手掌的伤口,将流出来的血液吸食了,在饥饿地狱中,血液是不能浪费的,食指上的肉,同样不能浪费。
半天后,那根食指上的肉,已经被他啃得干干净净,就如同记忆中的卤香凤爪那样。
最后他挑出,食指中的近节指骨,这是三节指骨中最长最粗的一节,加上他本身2.73米的体型,这节指骨的长度足够了。
王高在做这件事之前,就粗略测过食指长度,和镣铐钥匙孔的深度宽度,两者差距并没有太大。
这种老式镣铐的钥匙孔结构,对于拥有见闻色的王高而言,早就了如指掌了。
不过新鲜出炉的指骨钥匙,现在还是半成品,需要晾晒几天,然后磨制出合适的形状。
至于为什么要用自残的方式,获得一根骨头,主要是牢房里面没有其他东西可利用。
食物都是糊糊状的东西,连一块骨头渣子都没有,不用自己的骨头,还能用什么?
骨沙尘、幽静、燥热,是饥饿地狱有别于其他层的特点。
不知不觉之间,又到了五天一次的进食时间,还是那独眼和大胡子那两个狱卒。
一勺糊糊,倒入食槽中。
等推车过去了,他才爬过去,将里面的食物吃干净,又靠在栅栏旁,默默地观察了一会周围的情况。
然后爬回去角落里,此时他手上,那根骨头钥匙,已经被粗略磨制出来,刚好可以插入钥匙孔中。
不过此时他并没有轻举妄动,而是继续闭目休息起来,周围的囚犯刚刚吃了一点东西,多少会恢复一些气力,如果有人突然使用见闻色霸气,就有可能发现他的一些异常。
为了以防万一,王高并没有轻举妄动,而是继续蛰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