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的老兵,即时伸手扶住,才避免负伤的老兵倒在地上。
可骨矛造成的是致命伤,血液止不住的从豁口处涌出。
见此,络腮胡带着他的老战友,来到插有骨矛的那辆轿车后方。
等他让老战友坐在地面,背身倚靠好轿车时,络腮胡发现他的老战友已经停止了呼吸。
看到这番情况,络腮胡抬手拍了拍老战友的肩膀,双眼通红,强忍泪水的说:
“老伙计,你先在下面等一会儿,我随后就到,别忘了,你这混蛋还欠我一顿饭。”
说完。
络腮胡握好手中被他改装过的民用脉冲步枪,站起身,将轿车充当掩体。
随后把枪口对准投掷骨矛,朝他走近的一“人”,扣动扳机的大吼道:
“去死吧!狗杂碎!!”
“嗒嗒嗒!”
枪口吐出耀眼的火蛇,快速射出弹匣内的脉冲弹,击打在那“人”的身上。
但可以进行低强度爆炸的脉冲弹,却对那“人”造成的伤害有限。
只见他,或它的身躯庞大,肌肉强健,至少有三米高。
皮肤为血红色,面部凹陷,扭曲成骷髅模样,太阳穴还生长出一对黑色的羊角状骨骼。
看起来是生活在异空间,喜好血液、死亡和恐惧情绪的恶魔,就算脉冲弹成功在它的皮肤上炸出伤口,但也会迅速愈合。
所以恶魔摊开双手,表露出“你能奈我何”畸形的笑容,闲庭信步般的接近络腮胡,像是在享受玩虐猎物的快感。
“咔!”的一声。
络腮胡打空了75弹装的弹匣,而恶魔已经走到他的身前。
“妈的!”
络腮胡啐口吐沫,抽出挂在腰间的匕首就冲了过去。
可结果显而易见。
恶魔的利爪,同样贯穿了络腮胡的胸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