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安芬尼,我会觉得恶心。”
“便士只想好好打篮球,林星和约翰·贝勒斯满脑子都是碰瓷他人,然后以此成名。”
“作为新生代的魔术师,便士的球风很灵动,我看他的第一场比赛,我就爱上了他,林星?他比便士差远了。”
林星看不到这些讨论,而能够看到这些讨论的约翰·贝勒斯很想笑。
“这群所谓的便士球迷绝对没看林的比赛,如果看了,他们绝对说不出林比便士差远了这样的话。”
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是林星的各种暴扣,各种非人的滞空,各种交叉步过人,以及数量不多的让人眼前一亮的传球。
要说灵动,或许林星没那么灵动。
林星的球风,只给约翰·贝勒斯一种:暴力的、爆炸的、炸裂的美感。
如果非要比球风的话,贝勒斯更喜欢林星的球风。
考虑到众口难调,贝勒斯也只是觉得:
便士和林星之间的球风,绝对没有档次上的差距。
即便有,也一定是林星更出色。
和渠道更多的贝勒斯不同,林星能看到的,只是各种体育频道专家、球评家们的讨论。
就像这场比赛的赛后,酒店里的他打开了电视机,停在了nbc体育台。
他看到了电视机里一个叫亨利·阿伯特的砖家,播放了一段林星被帽的比赛片段,然后大加嘲弄:
“快看,这位比肩安芬尼的大一天才控卫,居然被一位籍籍无名的中锋正面血帽了一个!”
“看看这记大帽,像不像一记扇在约翰·贝勒斯脸上的耳光?”
“天才?这就是比肩安芬尼的天才?”
“安芬尼绝不会被这样一个无名中锋血帽的!”
林星皱着眉,想笑,又不想笑,表情很扭曲。
看完了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