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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权力归一(2 / 4)

原来同舟社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

军政分离的大原则没变。

原本的社务部所有“曹”全部转为“部”,并在十一部的基础上增加一部,所有部首职务皆以“x部尚书”冠名,下设侍郎。

完整国家政权和区域性社会组织的功能有明显区别,改社为国,也不是换个名称而已,各部的职司自然要做作相应的调整。

比如,宣部增加礼乐、宗教、民族等职司;

而原本执掌官吏任免、考核、升降、调动、培训的吏曹,则因职权过大,被徐泽一分为二,增加了一个“训”部。

训字从言从川,本义为用言语(贯通)使人心思如河流般流淌顺畅。

训部主管官吏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大同的官员不再是科举一考定终身,要走上更高更专业的职位,就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

吏部晋升、调整官吏,要先由训部提名。

皇帝有破格提名权,但提名人选要经训部追加培训。

教部掌管官吏来源关口,吏部掌管官吏在岗考核和任用,训部则对官吏实行全程培训,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人才使用管理的封闭圈。

很明显,以大同当前的人才储备形势,训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能行使部分职权。

实际上,其他各部成立之初也差不多。

同舟社从五年前的之罘湾大改组后,社务部各曹的职司就在运行中不断完善,直到今日还在调整。

制度建设是个长期的过程,一蹴而就的情况基本不可能出现。

此次官制调整,最大的改变就是社务部长史一职直接被皇帝取消。

自古以来,就有君权和相权之争。

宰相之职,随国家的出现而产生,最初的名称并不固定,职权也有大有小。

秦始皇一统天下,建立了比较规范的丞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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