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秦虎摸摸自己的脸。
“你,你把络腮胡剃了?”
孟超不可思议地说,“你还戴了金丝边眼镜,就连皮肤都变得光滑和白皙了,你该不会去做整容手术了吧?”
原本的秦虎,有一部威武的络腮胡,长年累月在荒野深处猎杀怪兽,饶是有灵能滋润,也不免皮糙肉厚,铜铃大的牛眼一瞪,真有猛虎下山,杀气腾腾的感觉。
自从功力尽失,回到龙城,休养了几个月,各种十全大补的基因药剂,没能恢复他的境界,倒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细皮嫩肉。
再加上他把剑拔弩张的络腮胡,修剪得整整齐齐,威严中带着几分诚恳,让人一看就觉得此君值得信赖。
怎么说呢,现在的秦虎,再也不像是一名四肢发达的猎杀者。
倒像是那种能面不改色,吹三天三夜牛都不眨眼,从投资人手里骗取上亿资金,然后携款潜逃的家伙。
“雅姐,你仔细看看。”
孟超扭头,对吕丝雅说,“他真是秦虎吗,还是被异兽侵入了大脑,甚至干脆就是异兽假扮的?”
吕丝雅摘下墨镜,仔细观察。
秦虎哭笑不得:“开什么玩笑,戴眼镜是因为我功力尽失之后,眼球失去灵能滋润,视力暴跌了一大半,近视五六百度;皮肤变白是因为不用去荒野厮杀,再加上蓝原母石的滋润;剪胡子是因为我原本就不喜欢络腮胡,又臭又麻烦,每次吃饭都要撩起来,老婆都不爱和我亲近,有机会当然要刮掉了!”
“是吗?”
孟超皱眉道,“那你还留了这么多年的络腮胡?”
“原本我是猎杀者,要打造威武霸气的人设,留一部威风凛凛的络腮胡,有助于拉投资和赞助,而且在荒原上和人争抢猎物,也比较能镇住场子嘛!”秦虎理所当然道。
“那‘残星会’的事情又怎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