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前世的明鹰,只怕想都不想就要答应了,但是这一世的明鹰却根本不会为这点黄金打动了。
不过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只见明鹰假装惊讶的样子,随即又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柳总,我……我是真没有药了,不信你们可以进我房子搜一搜。”
柳一鸣把明鹰的表情都看在眼底,顿时大失所望,冷哼一声,直接转身钻进了车子。
明鹰目送柳一鸣离去,然后反身回别墅了,又把大铁锅跟灶台拖了出来,而且是一次拖了两个。
没办法,如今的明鹰太能吃了,一锅肉根本不够他吃的,而且爸妈最近饭量也再增加,所以必须得来两锅才行。
今天不吃狗肉了,这玩意太燥,明鹰一单身大小伙子,吃多了麻烦。
今天吃红烧肉,红烧獠猪肉。
明鹰拿了两大块五花肉,足足有四五十斤,明一轩跟李若兰看到后连忙也来帮忙。
这獠猪体型巨大,堪比大象,身上的肉不仅能量充裕,而且品质极佳,肥肉好似膏脂晶莹剔透,瘦肉更是q劲弹牙。
明鹰把五花肉切成大块,每一块都有巴掌大小,从表皮开始一层一层的,足足有五六公分厚。
“乖乖,这个肉不错啊,明鹰你哪弄的?”明一轩好奇问道。
“捡的,猪肉。”明鹰撒谎信手捏来。他总不能说自己去猎杀了一头大象那么大的变异猪吧?
红烧肉的做法太多太多了,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无非就是熬熬糖色,然后加香料大汤焖煮,直煮到晶莹剔透、香烂甜糯就行了。
忙好之后,明鹰就拿了个躺椅坐在院子里,小电风扇吹起来,然后又从冰箱里翻了一个大西瓜,一分为二,拿勺子舀着吃,好不快意。
没过多久,碧园小区业主群又有人开始发飙了。
“谁家在红烧肉啊,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