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就算谁好运了。
谁被抓,只能自认倒霉了。
说完话,林华就拼命地往前冲,由于他身强力壮,在身上挨了好几棍之后,顺利地冲了出去。
林华能跑出去,其他人可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尤其是那些老弱病残,他们压根就没有力气,在军警的压制下,他们压根没有反抗的可能性。
“找死。”一名荷兰军警举起警棍就要往一位已经倒在地上的华商头上招呼。
当他快要得逞的时候,一双宽厚的大手拉住了他的警棍。
“住手,有本事就和我打。”林华瞧不起对老人出手的人,再加上他自带的责任感,他觉得自己有必要保护好这群华商。
“你也是找死。”那名军警掏出自己的匕首,虽然处长下过命令,让他们不许杀华商,但给对方见见血,让对方听话还是可以的。
眼见这军警要和自己动刀了,林华一把捡起躺在地面上的警棍进行防御。
正所谓一寸短一寸险,林华觉得自己拿着警棍比较长,哪怕对方手持匕首,也难以威胁自己,而林华凭借着长兵器,想一举打倒这名军警,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当当当,一声清脆的响声在林华耳边响起,这一下他防御住了对方的匕首。
“快点跑,别留在这里。”林华高呼,让一旁的华商撒开脚丫子往外跑。
“该死的三等人,你在找死。”见林华又放跑了一个华商,支援的军警愤怒了,他从押送的货品里面抽出一杆火枪,这是劳伦斯紧急送往前线的。
林华见过火枪,当初在原始森林里面,要不是他雇佣的保镖手头有火枪,他们也赶不跑成群的野狼。
“快点跑呀,对方有枪。”如果刀枪棍棒,拉开距离还可以跑,但火枪这种远距离武器,速度又快,射程又远,威力又大,如果华商再不跑,通通都得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