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该说什么。
许清宵的声音继续响起。
“王大人,万国来朝靠的可不是金银珠宝,而是堆积如山的尸骨啊。”
许清宵开口。
大魏王朝之所以能有万国来朝的鼎盛时期,靠的真不是金银珠宝,而是那堆积如山一般的骸骨。
敌人的尸骨,自己人的尸骨,靠的是武力,而不是财力。
这句话没有任何错误。
王新志也没有沉默了。
“那你的意思是?不收礼?”
王新志问道。
“肯定收啊,陛下寿诞,若是不收岂不是显得我们大魏没有气量,瞧不起他们吗?”
“而回礼,咱们也回,只是换个方式回。”
许清宵笑道。
“换个方式?换什么方式?”
王新志好奇了。
“我问你个事,王大人,这世间上有什么东西既比黄金珍贵又连糟糠不如?”
许清宵问道。
这个问题把王新志问到了。
又要比黄金贵,又不如糟糠?
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啊?
王新志皱紧眉头,死活想不出来,而许清宵也没有卖关子,直接拿出一张宣纸,摆在王新志面前,
宣纸上赫然写着‘将进酒’,并且皆有落款。
“书画?”
王新志回过神来了,他知道许清宵说的东西是什么了。
这书画的确比黄金珍贵,但主要还是看是谁的,就好比许清宵的书帖,若是许清宵亲笔亲名,拿出去卖,一万两白银都不足为过。
甚至几万两十几万两也是有可能的。
并且如若等到许清宵成为了大儒,或者是天地大儒,那这字帖价值,也会跟着增长。
可若是有朝一日,许清宵当真成为了圣人,那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