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出现在这里了,因为天星5是做为盲盒的奖品进入市场的,同时黄老板对于天星5不主动推动,任由其自然发展的态度,导致天星5在进入米国市场之后,根本没有和任何一家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也就不存在合约机的问题。
这本来也没有问题,大不了当裸机卖就是了,用户买了手机之后,可以自行和需要的运营商签订合同,购买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只不过没有合约机的那种优惠罢了。
反正这些都是摆在明面上的事情,用户愿意买,谁也不能拦着。
但问题是,现在米国电信联合会跳了出来,表示天星5你不能这么干,你必须要和一家电信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来出售合约机。
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我们黄老板着实是看不明白,我卖裸机,你们电信联合会又不会吃亏,干嘛非要我和一家电信运营商搞什么合约机,这简直比强买强卖还要强买强卖。
好在黄老板通过自己在米国的力量,很快就弄清楚了其中的原因,这主要是因为米国电信行业的一个潜规则。
之前说过,米国90%的手机都是合约机,而合约机的销售价格,会比正常情况下的裸机稍微便宜一些,这也是为什么合约机横行的主要原因。
在合约机最初出现的时候,合约机便宜的价格,是由电信运营商和手机生产商共同承担的。比如一款原价1万美元的手机,只需要预存6000美元就可以得到手机了。
但是电信运营商却需要给手机生产商支付8000美元的费用。
换句话说,电信运营商需要货真价实的吐出2000美元的费用交给手机开发商,而另一方面,手机开发商也要损失2000美元的利润。
不过前者可以通过持续的手机使用费用,把这2000美元赚回来,然后收取更多的美元。手机商嘛,其实鬼知道它的成本有多少,哪怕价格便宜了2000美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