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介商贾被迫签下了勾结贼寇的投名状就将其杀了?
那应该不至于的——朝廷会杀刘毗、马盖,那充其量是为了维护官家的公信力,杜绝各地官员的效仿,但对于一介商贾,朝廷未必会那么严厉。
综上所述,抓到吕匡一次,逼后者签署投名状,赵虞觉得未必能逼迫吕匡乖乖就范,反而会激起吕匡的反扑。
一个殷富巨商的反扑,那可是不能小看的。
因此,为了慎重起见,赵虞决定先把吕匡逼到‘绝路’再说,而这个‘绝路’,即是昆阳兄弟会对鲁叶共济会的逐步蚕食,待等鲁叶共济会再次分裂,无法再成为兄弟会以及黑虎众的威胁,到时候赵虞在以周虎的名义出面去见那吕匡,他觉得这样更为可行。
四月十八日,叶县黄家的大公子、黄绍的亲兄长黄馥,亲自来到昆阳县城的城南工坊,与负责那里的管事陈才做了一番商议。
在一番商议后,双方约定了合作的方式:由黄家派人收购桑麻,运至昆阳的兄弟会工坊,由兄弟会工坊派人将桑麻编织成布,然后染上颜色,再按照不同的条件进行后续的加工。
说白了,黄家把织布、染布包括后续加工这方面的事,外包给了兄弟会。
此事对于黄家来说,其实弊端不小。
因为黄家本身就有完善的制布一条龙工坊,从收购桑麻到编织布绸,再到染布,甚至于再将布匹制成宛城军需要的旌旗,黄家本身自己就能办到。
而现如今,出于某些原因,他们被迫将其中织布、染布、后续加工的环节外包给兄弟会,这其实是没有太大必要的。
更何况,昆阳兄弟会工坊在这方面完全就是新手,黄家还得派专门的人到昆阳,帮兄弟会建造织布工坊与染布工坊,甚至是派熟练的师傅手把手地教授兄弟会名下的雇工,说句难听点,这简直就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但黄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