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耍她。”
先是装成傻子在她这里混吃混喝,接着又不告而别,后来见到她却又假装不认识。
白眼狼也不过如此了。
永国公府家大业大,莫非沈逍还怕让他还钱吗?
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让小狸签下卖身契,有卖身契在手,看他沈逍还敢不敢不认帐。
不过,小狸签卖身契的话,那名字是写谁,一准儿是写华小狸,最后和沈逍还是没有关系。
那就应该听公主娘的,把他给阉了,后半辈子留在府里当太监。
可是就那么给阉了,岂不是有些可惜?
就像是一件漂亮衣裳,还没穿就给剪成布条子,暴殄天物!
华静瑶以手托腮,胡思乱想,一会儿在想是把沈逍买下来好,还是阉了更好,一会儿又在想如何才能把沈逍再变回小狸。
小艾看着自家姑娘那脸上一会儿生气一会儿高兴,心里的小人儿不停嘀咕,刚刚大夫也说姑娘的身子没什么问题了,那姑娘流鼻血就是因为沈四公子,所以现在姑娘这样子,一定还是在想沈四公子。
沈四公子长得多好看啊,比鹿鸣苑里的鹿都要好看。
那么是华三老爷好看,还是沈四公子好看呢,小艾一时无法取舍。
论五官,是华三老爷更精致,可华三老爷都是老头了,而沈四公子只有十五六岁,正是好看得不得了的时候。
小艾又觉得自己这样想是不对的,华三老爷是姑娘的爹,也算是自家主子,而沈四公子是外人,无论何时,身为丫鬟,她都要站在自家主子这边,所以她要说华三老爷更好看。
可是沈四公子是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