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够的实力,以及在十二岁那年,进山猎杀一直野狼。
至于首领,则是由察兀血统的后代继承。
四位长老以及部落的几名勇士,都将目光看向头发花白的察兀木,等待他的最后决定。
他们刚刚已经商议过了,在场的人一共提出了两个办法,一个就是带领部落的人,继续向北逃离,实在不行就先躲在沙漠之中,等待一段时间之后再返回。
这样做的结果,虽然会失去塔儿河这片地方,但是却能保证兀良哈部落的生存。
至于另外一个方法,则是和鞑子对抗到底,集中部落内的勇士和鞑子拼死一搏。
这样的决定,最后还是要由察兀木来决定。
就两个意见来说,部落内的勇士,大多是支持拼死一搏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如果远离这片他们赖以生存的地方,那兀良哈还会存在吗?
察兀纳什此时也是满脸着急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他也不愿意离开这里,他身为部落的继承人,是要带领着族人迎战来犯之敌的。
思考良久,察兀木作出了决定,眼睛中闪烁出了耀人的光芒。
第二天,部落内的男人被聚集了起来,他们手拿各种武器,由于这里铁器非常缺少,因此都是非常的原始,很多都是石头制成的狼牙棒。
只是,兀良哈部落的人有一个不同的地方,那就是他们基本上每个成年男人身上都会背负一张大弓以及几支羽箭。
这些箭的箭头很多都是用铁器磨制而成的,虽然看起来粗犷,但是却也非常的锋利。
这些弓箭都是兀良哈部落勇士赖以生存的东西,他们为了生存,是要不停的出去更远的地方狩猎,他们又没有合适的武器,便只能将自己的弓箭磨的非常锋利,以便于一击致命。
察兀木看着这些人,将手中的权杖扶了起来。
“这里是兀良哈祖辈生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