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人喜欢。
玉白色的酒盏,倒出的酒却是,鲜红如血。
苏然看着那鲜红的酒,“吴启任,你不会想要告诉我这是红酒吧。”
酒,毫无酒气,鲜红的程度根本不像是酒,更像是血。
“说笑了,红酒,就算是82年的拉菲,也不能和我这酒相比啊。”吴启任为自己倒了一杯,眼神清亮,完全不像是之前在苏然这里喝夺命五十三时的眼神。
或许,这一刻,吴启任喝的才是酒。
“俗,真俗,还82年的拉菲,真正喝红酒的谁还能看上那个酒。”说是说啊,但是看着面前的酒,苏然怎么都下不去口。
还是怀疑,这是血吧。
吴启任看出了苏然的窘迫,直接喝干,玉白的酒盏上还残留红色,真的如血一般。
吴启任可不像之前那样如喝水一般,小小的一杯,吴启任回味了许久。
看到此,苏然不得不喝了,真的是嘴馋要了命,早知道吴启任会带来这样的酒,当初就不应该答应和他一起喝酒了。
不管了,话都说出去了,吴启任也表示到如此程度了,不喝不行了。
这真的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看了一眼,憋气,直接喝了。
嗯?无味?
就和白开水一样,一点味道都没有,或者说,还不如白开水呢,喝完之后,嘴巴涩涩的,口渴的不行。
“这是什么啊?”
吴启任又喝了一杯,脸色潮红,竟然如喝醉了一样,“这个啊,是我们当地的人,收集泥土和根茎,所酿成的美酒,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
强身健体,你怎么不说滋阴补阳呢。
泥土和根茎,真不知道什么人会拿这些东西酿酒,这个吴启任真是够奇怪的。
不行,一杯,就让苏然口中难受,一时间好似口中味觉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