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他都认为和勇士打快是疯狂的决定。
韦夏却知道赖特的想法:“对我们来说,加快节奏只是跑得更快,相对的,为了追上我们,他们得花费更多的力气,这是耐力之战,而教练知道——比耐力,我们不会输。”
比耐力不会输?隆多冷哼一声。
把韦夏拿掉,76人的耐力可能还不如勇士。
这就是韦夏给队伍带来的隐性加成。
他的耐力太强了,体能仿佛不会枯竭,从开场第一秒到结束前最后一秒都能用10分的力气来做动作。
关于此点,隆多早在8年前的总决赛上就领教过了。
那时的韦夏还只是科比身边的蝙蝠侠,现在,已经成为联盟第一人的韦夏,他依然没有丢失这份可贵的品质。
或许,科比的那句著名的对韦夏的评价,最适合形容他的这种你只有亲眼去看才能体会的品质:“他是那种,我愿意与之共赴战场的人。”
勇士的变化主要是人员上的轮换。
库里、格林和加索尔上来了。
他们的阵容已经是全主力,76人场上还有隆多和乌布雷两位开场没进入首发的替补。
乌布雷绝对是场上最被低估的存在。
他命中的两记三分球已经被记住,但是对汤普森的牛皮糖防守,那一手从韦夏身上学来的,隐蔽性强,骚扰力度大,又死皮赖脸如野犬般贴身防守,让汤普森不耐烦。
汤普森借了加索尔扎实的掩护跑出左侧底角。
76人的协防没跟上,他已经得到大空位。
库里的球直接传去。
对射手来说,这就是最好的机会。
汤普森拿着球,面对这绝佳机会,给出的答卷却是让人困惑的短球。
他好像没吃饱一样,投篮很短。
神射手往往只会投歪,投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