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的儒生,因为一口浩然之气身心调和,长命百岁,福泽子孙。
十一岁的卫铿从书房来到后院,身上麻布衣衫,换成了棉布,而写字的木板,也变成方桌。
五日后,在课桌学堂上,一群孩子们在考试,卫铿早就写好了题目,当然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卫铿一直是遵守老师告戒“到时再交卷,不要急,多检查几遍不亏”的原则,卫铿一直是在熬着。
直到县令直接随手抄起卷子后,扫了一眼后,问道:“你在等什么?”儒家考试中,是一字不差,毫无涂改,所以往往是先构思,写完了在交,和理科考试,反复验算是不同的。
卫铿拱手道: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雁因能鸣不被主烹,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
旁白:这是庄子的典故,一颗树木因为长得不成材,所以不收到砍伐,得以延续千年。而一天来到主人家,主人有两只鹅,一只能叫,一直不能叫,主人当即选择杀不能叫的待客,这是无才烹,人需要处于才和不才之间。
县令审视了卫铿一眼,最终点头将卷子还给了卫铿。
而卫铿也最终是在中流阶段交卷的。而几日后,县令毫无意外选取了卫铿作为自己儿子的伴读。
作为伴读,卫铿和三少爷一起行拜师礼。县令是亲自开始给卫铿授课。
而大约四个月后,卫铿似乎是明白了,这县令找自己做伴读的原因。这县令有三个儿子,大儿子慕仙求道,直接离家出走了,二儿子则是和郡内的大族小姐相恋,选择入赘。三儿子那则是资质平庸,读书读不下来。
但书读不下来,科举还是要考的,自己这书香门第,还是要有传承的,遂,就是有收弟子的打算。
卫铿瞅着那三少爷上课目光呆滞的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三少爷哪里是资质平庸,完全是自己中小学时候学外语的样子。因为缺乏“对学知识的重要性”认识,而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