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伍嘉塘。
刘家虽已分成两户,但只体现在户口本上,依旧合住在祖传的大宅里。
家里的许多佣工,都在白天打发回家了。
待得三更时分,刘同升摸黑出门,包括小孩在内,他身后跟着二十六人!
不论男女,皆带着细软离开。
刘同升已经四十九岁,但身体还比较强壮。
历史上,他考中状元,崇祯问其年龄,回答说五十一。崇祯赞叹道:“你长得像个少年人!”
刘同升自己背着三十多斤银子,他的兄弟和子侄辈,同样背着银子。
一家二十多口,摸黑来到小河边,中途刘同升还摔了一跤。
河边早就备好船只,由于害怕掉进水里,登船时只能点亮灯笼。从小河驶入同江,又从同江驶入赣江,天明时分,已经出了吉水县地界。
分田之后,他们家还剩400多亩地,现在不要了!
他们家还有2000多石粮食,也不要了!
甚至,家里还有些银子,实在是拿不动,也都不要了!
放弃一切,举家逃离吉水,只因他们看不到希望,觉得在赵瀚的地盘过得憋屈。
历史上的刘同升,满清刚攻入江西,离吉水县还远着呢。他就抛下土地,举家搬去福建,然后捐出财产募兵抗清。
也算是抗清志士。
赵瀚强行分田,刘同升为保家族,暂时可以选择忍耐,但有些事情他不能忍。
其一,不准蓄奴。即便可以有佣人,但哪像以前方便使唤?而且不准雇童工,十二岁以下的仆僮也没了。
其二,不准纳妾。这个法令没有强制执行,只在小妾报官的时候,官府才会出面制止。
虽然严格遵照了《大明律》,但刘同升心里很不爽。要是啥都按《大明律》来搞,那士绅的日子就没法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