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小镇,不过小镇倒是非常热闹,乃是去昆明的要道,所以比一般县城还要多几分人气。吴天拉着马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瞧着那些叫卖的小商贩,颇觉古韵实足。
要是放在现代,也是古建筑中的佼佼者,游客必然爆棚。不过现在到哪里都是这样的建筑,特色性不多。况且这里居住的人大多都是汉人,极少有其他族群的人在这里混居,那些少数民族大部分都喜欢在山寨里生活,偶尔会拿当地特产来这里贩卖给往来商人。
当吴天瞧见那匹火红的马,眼睛不由一亮,心道:“这臭娘们是在等老子,嘿嘿,我倒要看看她能采取什么方式来杀我。”
吴天一身华服,仔细一瞧,却发现身上的穿着可不是普通布料所制,乃是天下最为难寻的天蚕丝编制成的衣服,小二没有瞧出来,还以为是个小土鳖,以为是一只大肥羊呢?只有这家店里的掌柜眼力惊人,倘非他在朋友家见到古书上介绍这种蚕丝,只怕他也误以为是骚包之人哩。
吴天人高马大,不知道的人以为他是北方人,毕竟南方人的个头都偏低,极少出现这样的高个子。只听吴天的口音似乎是新明官话,所以才警醒起来,但凡江南来的人,又敢在西南大摇大摆地走,没有多少人敢这样做,何况吴天又是一人,显然有绝技在身,除非这个人是个傻子,不然的话,是不敢在西南如此明目张胆的展示他是个富家子。
只听吴天嚣张道:“小二,给我的马来两斤烈酒,上好的,不要兑水。”言罢,一锭银灿灿的银子就落到了小二手中,遂听吴天继续道:“剩下的银子就是你的了,爷别样不多,就是他妈的钱多。”
掌柜的一见吴天如此阔绰,又穿得起如此珍贵的衣服,显然是个钱多了没处花的家伙。何况吴天丢银子的手法极其高妙,他略懂武功,看得出吴天身具上乘内家武学,绝对是个高手,不然凭他这身骚包的头衔早被人在野外宰了,那有他现在这般活的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