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赋税、劳役。
生存空间和资源被外人侵占的本地人,又要承担大量赋税和劳役,怨气当然很大。
又有人买通官吏,把自己的户籍改为白籍,以此免税、免劳役。
另一方面,南渡的侨民,基本上都只服从侨民群体领袖的指挥,且本身具备武装,朝廷在侨置州郡任命的地方官,很难管理这一个个极其抱团的侨民群体。
为了缓和矛盾,增加财政收入,更好的管理黄籍户、白籍户,中晋朝廷便实行土断,中心内容是——整理户籍。
居民不分侨、旧,一律在所居郡县编入正式户籍(黄籍),取消对侨人的优待。
此举,有利于政府制定统一的对民政策,缓和原住民和侨民之间的矛盾,打击豪强势力,维护统治秩序。
土断实施的方法主要是省并、割实、改属、假侨名而新立。
省并,是将原来众多的州郡县精简合并。
割实,就是在原有一个地方侨流聚集的区域划出一片地方成立新的州郡。
改属,就是将当地的区划重新改属于另一个地方,而当地侨民和居民的籍贯予以变更,譬如从这个州改为另一个州,这个郡改为另一个郡。
假侨名而新立,就是政府对侨流人口进行调配,借侨流名号以处理侨流人口,避免单独建制。
此举是要让侨民处于官府控制下,也避免大族趁机兼并侨民人口。
中晋的第一次土断,在成帝的咸和年间,之后,最著名的土断,有哀帝兴宁二年,权臣桓温主持的“庚戌土断”。
以及安帝义熙八年至九年,权臣刘裕主持的“义熙土断”。
张铤介绍,这两次土断,都以严格执行著称。
庚戌土断时,晋宗室彭城王司马玄因藏匿五户被下狱治罪。
义熙土断时,会稽大族虞亮因藏匿亡命千余人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