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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税(续)(4 / 6)

李笠的主职是率军镇守建康,兼职,是“监建康税事”。

监建康税事,指的是参考饶州、徐州税制(商税),改革建康商税税制,以提高建康这一天下财富汇集之地的商税收入,给朝廷财政增收。

建康作为京城,权贵多如狗,纨绔满地走,以之为靠山的商贾宛若满天繁星,想要从这些人手中收税,很难。

因为税官、税吏得罪不起那绵延起伏的靠“山”。

现在,就由李笠来做这个恶人,而武祥则作为打手,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之所以太后和宰辅们同意这项调动,其实有诸多考虑,若仅仅是为了收税,不至于把李笠这头猛虎调回来。

李笠大概讲起其中缘由:

“但凡有些余力的朝廷,都会对地方官实行定期迁转制度,能够长期坐镇一方的官员不是没有,不过要极受天子信任。”

“即便是皇子出镇地方,也很少有例外,当然,当年镇守蜀地的武陵王是例外。”

“所以,我在徐州任上当了好几年官,按例,也该迁转了,只是朝堂诸公对李某不甚了解,担心让我离任,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这样很不好,因为别处牧守,也会以我为榜样,滞留任上,长此以往,朝廷的制度就形同虚设。”

“所以,我回京任职,此为表率,让天下百姓都看到,徐州官员都是朝廷忠臣。”

“我回京后,顺便当恶人,为朝廷开源,这也是为国分忧,当然,收税免不了得罪人,恐怕也只有我,够资格做这个恶人。”

说到这里,李笠笑起来:“届时,得罪了满朝文武,得罪了高门甲族,以及三吴著姓,李某名声狼藉,朝堂诸公也就放心了。”

这是自嘲,言外之意就是他若在建康官僚、士族高门那里的名声一片狼藉,就不存在收买人心、图谋不轨的可能。

至于中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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