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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润物细无声(续)(6 / 7)

的行为,实际上有些不合适。

正所谓“女为悦己者容”,林氏嫁给李家大郎,年经轻轻就守寡,若成日里对镜梳妆,在别人眼中,这小寡妇想干什么?

以李笠的阅历,不难想到送铜镜给寡嫂有些不合适,但正因为他未成年,“阅历少”,送铜镜这种事不合适,却又变得合适。

在别人看来,是未成年的李三郎见识少,不懂事,以为铜镜贵重,所以手头有几个臭钱,就嘚瑟得不行,居然买铜镜当礼物送给寡嫂。

林氏可以说,这是未成年、不懂事小叔子送的礼物,要三千文,贵着呢,所以不合适也得用,不能丢。

有这个说辞,林氏可以理直气壮面对三姑六婆八大姨,不怕这些长舌妇嚼舌头。

长舌妇要嚼舌头,也会把注意力集中在李笠身上,说他不懂事。

反倒不太会风言风语,说林氏收下铜镜,怕不是寂寞难耐,成日里对镜梳妆、妄图勾引野男人。

如果真有长舌妇嚼舌,李笠不介意为嫂子扛下黑锅,他本人是无所谓的。

至于嫂子嘴巴上说铜镜不合适,其实李笠看得出来,嫂子心里别提有多高兴。

那铜镜摆在窗台旁的案上,周身干干净净的,可不是每日都在用的结果?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寡妇照镜子整理容貌,不代表内心骚动想找野男人!

所以,李笠就是要给嫂子送铜镜,毕竟嫂子当年嫁过来,陪嫁的铜镜,早已不慎摔烂了,此后就再也没买过。

连遭变故的家庭,已经有了许多伤痕,李笠下定决心,要亲自把这些伤痕治愈,不留痕迹。

房间里,许多家具都是新的,原来的旧家具,已经被李笠处理掉,卧榻却依旧留着,上面有一个竹编枕头。

那是林氏的亡夫、李昕父亲、李笠长兄的遗物,是李家大郎留下为数不多的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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