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法外,不受律例约束!”
何推官作为一个老刑名,只能感慨着说:“律法从来也不是万能的,永远会有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游走在律例条文之外。”
列祖列宗钦定各条大明律例的时候,绝对想不到能有个十三岁的小屁孩只靠瞎几把猜测,就敢在公开场合,大放厥词的非议三品大员科举不公。
而且居然还能造成实质性的恶劣影响,严重干扰到了嘉靖十年应天府府试和南直隶乡试的筹备工作,最终还不用承担责任。
除非上奏九重天,请皇帝亲自降下天雷劈了小学生,那大明律例现有条文还真管不了。强行去管的话,那不就是文字狱了吗?
江存义极度不甘心,挖空心思又想到个路子说:“事在人为,一定有办法!子不教父之过,幼年犯错,可以追究父亲管教责任!”
何推官更加无语,敢情你江二公子狂妄自大到如此地步,连对手家里是什么状况都不明白?难怪你干的出砸别人家门庭的蠢事。
就想问一句,你江二公子去哪找秦德威的亲爹啊?你就不知道大明律法判例对此也有规定?
失踪三年以上人口,家人与失踪人口就没有法律连带责任了,原配妻室也可以经县衙批准改嫁他人。
再放飞一下思维,假如代替秦德威担责就能当他爹,信不信南京城里会有一大波有头有脸的人物,愿意跳出来扛下这个责任,你江二公子想去处罚谁啊?
“既然没有父亲,那他还有母亲在!”江存义丧心病狂的说。
何推官愕然,你江二公子这是失心疯了吧?
我大明官方价值观是倡导名教的,为顾及妇女名节脸面,刑厅一般不会传唤妇女过堂审问。再说父系社会里,母亲和父亲的法律责任又不一样!
为了本质上还是口角之争的事情,就把别人母亲传唤审讯,你江二公子是嫌南京这些御史太清闲,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