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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一个亭。
出土的尹湾汉简《集簿》中记载了东海郡下辖的乡、亭、里的数目,分别是一百七十,六百八十八,两千五百三十四,三者比例约为:1:4:15.
书中的这个乡是大乡,故此多写了几个“亭”、“里”的数目。
2,民户两千余,口近万人。
《后汉书?百官志》引《汉官》曰:“乡户五千,则置有秩”。
《续后汉书》曰:“凡县户五百以上置乡,三千以上置二乡,五千以上置三乡,万以上置四乡”。
如果将这两条记载放在一起,就会得出一个矛盾的结果,即:能达到“户五千”的乡少之又少,因此《秦汉官制史稿》认为“户五千”有误,当为“五百或一千”。
但从出土的汉简《东海郡吏员簿》中可以看到,东海郡共有一百七十个乡,设乡有秩的只有二十五个,比例很小,所以《汉代乡官研究》则据此认为“户五千”之说应无误。
此两说皆有道理,俱列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