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叶家之后,他连件上衣都没穿,光着膀子在街上狂奔。他深知山水镇不能待下去了,便调转方向,朝山上奔去。
山水镇之所以叫山水镇,就是因为它依山傍水。山的名字叫黑林山,山高千米,占地百里。山中长满了黑松,经常有野兽出没。
大冷天的,没衣服可不行,叶铭逃跑途中,向一户农家讨要了一身破旧的棉衣,也不管大小合不合适,胡乱地套在身上,继续向山中狂奔。
日上三竿时,他已经到了大山深处,没必要再往里走了。
“今天太冲动了,实力没有足够强大之前,真不该对叶振雄下手。”他微微皱眉,“我无亲无故,身上也没钱,以后只能露宿荒山了。”
想到这,他就认命了,喃喃道:“只能等我武徒四重,打通小周天之后再返回叶家了。露宿就露宿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一咬牙,就决定住在荒山上。
很快,叶铭就找到了一个山洞,大小足够他容身。只是山洞好像被什么野兽住过,充斥着浓浓的刺鼻骚腥味。可也没办法,他又拔了些干草,胡乱铺出一个睡觉的地方,就开始继续修炼“瞬步”。他相信,至多再进行五十次训练,就可以完完整整地迈出第一步!
事实上,接下来的练习,流畅了很多。
“噗!”
步子迈出一半,叶铭就喷出一口血,可是这一次,他稳稳站立,并未摔倒!经过多次的练习,他早已发现瞬步的某些规律,每一次失败,都让他的动作更加协调,精准!
当然,别人是不可能像他这般玩命训练的。训练一次,就重伤一次,换个人怎么也要休养十天半月才能恢复。这么一算,练习五十次,只怕要经历两三年之久!任谁都不会浪费这么长的时间在一门武技上。而叶铭不同,他有生机之力恢复伤势,可以不断重复练习,直至成功。
第七十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