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攒了二十两这么多?”
大昭家境稍好些的百姓,若没有大事,一年也不见得能花上十两。所以牧欢拿回来的这二十两,对锦娘来说,算是一笔巨款了。
“我还写了一本武侠本子。”
牧欢这样说,锦娘就信了,因为,她早就听说,那些个会写武侠本子的人,都发了大财。
“欢哥儿,你会写话本子?可是,这会不会耽误功课?”
锦娘时刻谨记故去的公公交代她的事,要督促欢哥儿用功上学,考取功名,光耀门楣。
牧欢是他爹娘的老来子,老两口怕自己等不到牧欢长大,早早的买回了一个大了牧欢三岁的女孩回家,做童养媳。
这个女孩,就是锦娘。
一如老两口的希望,他们故去之后,当时只有十一岁的锦娘,带着八岁的牧欢度日,其中艰辛自不必说。
家里有一口吃的,那指定都是落进了牧欢的肚子里。
因此,当来自现代的一名特种兵孤魂落入这具身体时,
接收到的不止是原主的记忆,还有没让这个亦妻亦母,叫锦娘的女孩过上好日子的愧疚之情。
“锦娘,你放心吧,我是闲暇时写的,不耽误功课。”
锦娘听了,这才点点头,她把钱袋子递了过来:“这是你辛苦赚来的银子,你收好了,以后你去考试,还得花用呢。”
说完,锦娘一脸自豪的看着牧欢:“我家欢哥儿就是厉害,才学了一年学问,现在就能赚银子了。”
牧欢不收:“我还有,这些你留着用,别舍不得,我日后还能赚银子回来。”
一番话,让锦娘感动的热泪盈眶,硬是将钱袋子塞给了牧欢,
“我在家里,哪里就需要花钱了?你拿着,偶尔也请你的同窗吃些喝些,咱们家里穷,莫要叫人瞧不起你。”
同窗?哪里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