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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个个都是吃的江湖饭,几百上千人的对斩不算什么,枪林弹雨也不怕!可当面对一名百步穿杨的狙击手时,那是真的会怕。
周文强做到了他们永远无法做到的事情,于是可以崇拜。
望着渐渐走近的周文强,齐玮文竟有些心中慌乱,她发现强悍了小半生的自己原来也是个女孩子,心中原来也有一只小鹿。
还是蹦蹦跳跳的小鹿。
这个小男人太有味道了,勇猛的超过了无数老男人、甚至是她的恩师,而且还是如此淡定!
急奔九百米,一梭子搂掉狙击手这都不算什么,最迷人的是他在血色残阳中走来,却干净的像个邻家大男孩,而且这个大男孩轻轻皱眉,似乎正在思考着什么。
有实力的男人很可怕。
如果这个有实力的男人还会思考的话,那就不仅是可怕,而是可敬!
周文强确实在思考。
这应该不是一个哲学问题,也不是一个文学问题,更不是一个物理问题。
这是一个严肃的数学问题。
‘试问,一把二十响的毛瑟驳壳枪装满子弹后,打出了二十发子弹,还剩下多少颗子弹。
一颗子弹都不剩?
答案错误。
正确答案是:还剩一颗。’
“我丢!
难道这就是‘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
终于想通了这个问题,周文强面露微笑。
轻轻走到那名洪门弟子的身边,将这把毛瑟驳壳枪插回到他的腰间,笑道:“兄弟,谢谢你的枪。”
“啊,周......周sir,不,周先生!
不用谢,不用谢的!”
周文强的一句谢谢,让这个洪门弟子面如充血,心跳瞬间到了两百下。
他认为这是一种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