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有无穷无尽化险为夷的生命力。
我摇摇头,心中有丝甜蜜,我们真是朋友吗?我把电话簿于拿出来查查,她的电话清清楚楚写在上面。
不过我始终没有把她约出来。也许我没有胆子,也许我太清楚尊尼。虽然我与三教九流的人都混得烂熟,但是我始终把自己当知识分子,熟是可以的,但做知己就不必了。知识分子的特点是那一份孤芳自赏。我再喜欢咪咪,还是能够控制着自己。
把这一批画交上去之后,我为一间广告公司设计日历海报。
书出版以后,我拿在手中,非常高兴,因为原作者非常重视我的画,把插图当作显著的吸引力,一本小说以画册的姿态出版,精美异常。我把书取到手中,第一个念头便是想送一本给咪咪。我请原作者签了名,我自己也签了名字,考虑半晌,终于决定先打电话给尊尼,经过他找咪咪,免得他引起误会。
是尊尼来接的电话,我简单的说明来意。
他冷冷的说:“我与这个妞,早完了!”
完了?就这样?我怔怔的,一时会不过意来。
“你自己设法去找她吧。喂,你还要不要模特儿?我现在有一个英葡血统的女孩子,好美的……”
“哦哦。”我唯唯诺诺,“我再跟你联络。”
尊尼见我没兴趣,便挂了电话。
我打到咪咪留给我的号码去,他们说:“早就搬了。”
“搬到哪里?”我不识趣地问。
“谁知道!”那边不耐烦起来,“这种露露咪咪,莉莉娜娜,这里是公寓,人来人往的。”摔了电话。
搬了。大概也是很平常的事,像咪咪的女孩子,香港不知道有多少,一半都搬过数十次家。我叹口气,人海茫茫,叫我到什么地方去找她?
我把那本小说放进抽屉里。拉开抽屉,我发觉一直放在那里的一对金笔失了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