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十七岁我还没认得他,他还在念预科,他自己也是廿四五岁才出来做事的。”平姐笑。
“平姐,你都还记得?”
她把眼睛看向远方,叹口气,“有很多事,不是说想忘记就可以忘得了。”
“你还想念他吗?”我渴望知道。
她但笑不语。
过了”会儿她说:“现在的他,也再不是我所知道的那个人,现在的我,也绝不是认识他时候的我。”
“平姐,你说得太玄了。”
“我意思是说,我们两个人最就变了,变得互相不认识,再见面也是陌生人。”
“可是你们都变得更好──”
“我没有变得更好,”平姐打断我,“以前我有一颗真挚的心,所以与他合不来,我有原则有宗旨,所以要与他分手。现在我已变得铁石心肠,面具频密换,与什么人都可以相处七十年,何必还要吃回头草?谁都一样。”
我快住。
平姐的语气并不偏激,她以最温和的声调说出这么悲哀的一番话来,令我感慨万千。
我说:“我始终不知你们为什么分手的。”
“我也忘了。”平姐又微笑。
“你还记得多年前我说过的话?”
“记得,你在储蓄,你要追求我。”她仰起头,哈哈大笑。
我的面孔仍然涨红了。
平姐说下去:“你的第一志愿是希望我与你的小叔和好如初,第二志愿是要追求我,是不是?”
我看着泳池碧蓝的水。“我并没有忘记我说的话,回来第”件事情,我就是找你。”
“小功,我总是把你当我的小弟。”
“你可不是我大姐,你是我偶像。”
“乱说。”
“十六岁的人或许或糊涂,但多年后的今日──”
“你一直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