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玉簪,香气扑鼻。进了屋子,窗明几净,阴凉得不得了,四壁挂着字画,我跑去看一看,虽然不懂,也晓得是好货色。我连忙换了拖鞋。
转头向她笑说:“家里倒是高雅得很,怎么开个店,却卖翻版书呢?且是外国人的。”
她并没有生气,她微笑道:“你没听说过,奸商奸商吗?”
我们都笑了。
她就是这点好,有涵养,有幽默感,跟她在一起,是舒服的。我最讨厌十七八岁的女孩子了,动不动失约,迟到,闹别扭,使小心眼儿,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大概最好嫁给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做小老婆,也只有七八十岁的老头子会得忍受她们的矫情做作。
我比较喜欢大方潇洒的女子,像我对着的这一位,真正“从头看落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上头,风流往上流”。我是尊重她的,可是偶然一两句笑话,也可以放心的讲,不怕她动气。
下女把玫瑰花插好了,是一只白底蓝花的古瓶。
我笑,“我虽然不懂,却也知道是个好瓶子,该插菊花之类的。”
“不,”她温和的说:“这就很好。这里难得有红色。”
“为什么你老穿素色?”我问。
“家父过世才三年半,还是素色好一点。”
“啊!对不起。”
“这孩子,尽学了这些洋礼节。”她笑说。
下女端来了茶,大家都没提喝咖啡的事了。
她的红木茶几上放着一本字帖,我拿来看了,莫名其妙,她走过来,坐在我身边,仔仔细细的说给我听,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只是看着她的侧面,她的耳朵穿过孔,然而没有耳环,皮肤细腻得一个毛孔也看不见,鼻子是笔挺的。她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也是这么温柔吗?不会,看她偶而露出来的狡黠,该也不是一个好惹的人吧。
我的手碰到了她的头发,她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