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而去。
“恳请你。”黎太太快哭了。
我大惑不解,“看了又怎么样?”
“请你告诉她,她毫无写作天分,还是专心读书,升建筑系的好。”
“不!”我一口拒绝,“我不可以那样做,写作又不是坏事,你若爱她,当必尊重她的意愿,何必剥夺她的乐趣。”
“可是写流行小说——”
我不怒反笑,“黎太太,你不是想开口侮辱我的职业吧。”
我可能提高了生意,施小姐自邻桌回来,问道:“什么事,什么事?”
我发牢骚,“莫名其妙!”
立刻离开了现场。
回到家,把手中的报纸杂志一扔,发觉有一叠原稿落下。
真要命,把人家的习作误打误撞地带回来了。
我顺手一翻,约四五十张纸,两万多字,真亏这小女孩,填满这些格子还真不容易。
这时,电话铃响了。
是施小姐。
“你怎么搞的,脾气越来越怪。”
“那对黎姓夫妇才怪。”
“他们有什么要求?”
“我说了一遍。”
“父母爱子女之心,无微不至嘛,听说当初你家里也不赞成你从事写作。”
我不语。
这是真的。写作过程琐碎,文化界人事复杂,又不是赚钱的行业,熬多久才出头毫无准则,许多有才华的写作人收入不足糊口。
当年家母极力反对我写作,一直讥笑我的志向,她又从来不看我的小说。
我叹口气。
“当然是做建筑师好啦,收入稳定,地位高贵,况且,家里又有则师楼。”
真的,我是她,我也不会稿海浮沉,我忽然气馁了。
施小姐说:“帮不到就算了,不用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