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中的小朱,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如果小朱早看了这篇文章,事后把五十万交到大毛手里:
“四百四十万,我拿得不心安。而且你帮我这么多忙,跑那么多路,整个工程下来又有那么多地方需要关照,我就不一笔一笔跟你算了。我知道这五十万一定不够,但交给您这老同学,就全仰仗您了。”
就算大毛廉洁,他也可以拿了之后,还给公司说这是陋规,有五十万回扣,全部还给公司。
那么做,多有面子,大毛的老岳父又会多么对他刮目相看!
当然,大毛也可以自己吃下,尽力为小朱护航。拿人的手短。小朱一定做得特别顺。
员工吃老板,老板吃股东
等一下!没说完!还有个更耐人寻味的结局——
大毛拿到五十万,立刻回公司,偷偷交给高董,锁进保险箱。
别以为顶上的人不会贪。
有多少高层主管,为公司做吃亏的买卖,最后掏空公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