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外国人打仗同样可以从史册中找到依据,康熙时旗兵中就有俄罗斯人。只不过这时的情况有些特殊,咸丰皇帝不提,就是英法美等各国也都反对本国侨民参加中国内战,英国甚至颁布法令,规定任何违反中立政策的英国人,都将被处以五千美元的罚款,外加两年的监禁。
当然,扎得再紧的篱笆墙也不会完全没有缝隙可钻。各国对待佣兵的态度并不完全一致,尤其一些“不承担国际义务”的小国更是如此,比如上海的西班牙领事馆就允许菲律宾人在华从军(菲律宾时为西班牙殖民地)。美国虽然愿意维护它已公开宣布的中立政策,但它在上海连一座监狱都没有,除了少数重犯要借英国的监狱或自家将领的私邸进行拘押外,大部分被判有“较轻的重罪”的美国人都会被予以释放,而美国人在华从军就属于“较轻的重罪”。
自19世纪50年代起,上海码头上每天都停泊着大约三百艘外国船只,菲律宾和美国籍的失业水手、流浪汉、海军逃兵比比皆是,只要条件足够吸引人,招募佣兵几乎唾手可得。事实上,还在太平军席卷东南之前,上海就已经有了一个佣兵组织。
战乱时期,长江和附近海面上的盗匪极其猖獗,一般捕快根本就对付不了,于是上海捕盗局不得不以船捐作为主要经费来源,雇佣了一支名为“缉盗队”的佣兵组织。该组织的头目系美国冒险家、绰号“海军上将”的高夫,原为“孔子”号缉盗船的船长,受雇于衙门后,便带着由菲律宾和华人混合组成的佣兵干起了捕快的活。
“缉盗队”为使用佣兵开了路,但这还只是一个类似于警察的佣兵组织,并非野战部队。苏松太道吴煦、盐运使杨坊在继续雇佣“缉盗队”的基础上,开始谋划建立一支能与太平军作战的佣兵武装。
若按照做官途径区分,江苏巡抚薛焕是所谓正途出身,即通过科考走上仕途,吴、杨则都是所谓异途出身,头上的乌纱帽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