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英在外交方面其实吃的也是夹生饭,但由于参加过《南京条约》等一系列条约的签订,所以才有人以为他是行家,也因此耆英在道光晚年颇受重用。
咸丰执政初期,对琦善、伊里布、耆英等所谓的主和派颇有看法,一次召对时便有意在耆英的话中挑刺,传旨训了他一通。耆英一向自我感觉良好,又是先帝老臣,觉得下不来台,便屡屡称病,连朝也不上了。
不久,咸丰终于抓住了耆英的把柄,那就是他与英国人立下的“两年之约”。当时广东方面与朝廷都已被“两年之约”弄得难以收场,咸丰遂写下手诏,说:“耆英在广东压制民众,奉承英夷,随随便便就答应他们入城,几乎造成不测之变。”
他将耆英与穆彰阿并列,说两人都犯下了贻害国家之罪,区别仅在于穆彰阿隐藏得比较深,表面很难看出来,耆英的罪行却是显而易见。
耆英被革去文渊阁大学士,降为部属,不久又补为工部员外郎。就这,还是念及他当年立“两年之约”毕竟也是为形势所迫,所以予以从宽处理的结果。
耆英的儿子庆锡在绿营当总兵,太平军实行北伐后,庆锡便奏请父子同赴军前。咸丰正在用人之际,就答应了庆锡的请求,命耆英随惠亲王绵愉效力。
耆英父子本来以为可借此咸鱼翻生,不料庆锡自己不争气,犯了向下属借贷之罪——不了解内情的人可能会以为只是借钱而已,怎么会是犯罪呢?其实这是一种变相的腐败行为,属于明借暗贿,为清代律法所严禁。
儿子东窗事发,遭到大臣的弹劾,耆英自然急着利用老关系为其脱罪。咸丰发现后,干脆将其一抹到底,予以革职圈禁。
咸丰对耆英如此不留情面,是因为他想改变父亲晚年的主抚政策,无奈形势比人强,到头来又不得不重走老路了。绵愉等人保荐耆英,也正是看出了咸丰的这点小心思。
咸丰马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