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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和责任(1 / 3)

在珠江三角洲的各个贸易中心,叶名琛都设立了捐输局,实行“派捐”。派捐名义上是捐款,其实就是抽税,征税对象为经营生活必需品的商人,比如,卖布匹的、卖棉花的、卖食油的。税率也不低,是商品销售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远超厘金。

叶名琛的理由也很充足,征收之前,他专门进行过调查,对商人的收入情况很了解。这就像在商业繁华地带开店,如果是最热闹市口的店面,你就是把租金定得再高,要租的人还是一样会抢破头,何况作为生活必需品,利润本来就不薄。

在南京条约的“五口通商”中,不包括广东汕头,但因为汕头与广州的通道曾被洪兵截断,在缺乏管束与制约的情况下,汕头曾一跃上升为走私贸易的天堂,贸易额高达几百万两,洋人走私商们也是络绎不绝,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

叶名琛没有放过汕头,他的务实之处在于,知道汕头不是通商口岸,但你们如果硬要从这里上岸做生意,我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你们得接受“派捐”,从几百万两贸易额里分出一些银子给我。

“派捐”极大地缓解了广东的财政危机。据统计,当时从广东一个小镇的布店行,就可以收到总计六万两白银。

钱多了之后,叶名琛也不敢挥霍,而是千方百计地节省和削减开支,以确保这些钱能用到“最合适的地方”去。

什么叫“最合适的地方”?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福建……除京城之外,都是兵连祸结,仗一直打不完的地方。

叶名琛代替咸丰成了前线部队的后勤总管,他的作用在当时无可替代——如果没有广东提供的洋炮和船只式样,湘军水师不可能与太平军水营拉开差距;如果没有广东发来的“红单船”,江南大营都不知道如何去封锁南京;更进一步说,如果没有广东的协饷,南方战场就可以直接宣告停摆,甚至于连咸丰的内务府,也得靠叶名琛的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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