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海哦,阿拉桑还您(我是上海人),侬四还(你四海人),你以后跟我学说桑还(上海)话吧,四还(四海)太小了,很多人不知道。”
一路行来,我们这金色组合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对面的帅哥看过来,看他脖子上晃悠的金项链;对面的美女看过来,看他挥舞的双手上的金戒指;对面的大妈看过来,鄙夷地看我露出的诸多白肉肉;对面的猥琐叔叔看过来,和他心照不宣地挤挤眼……
经过艰难的选择,我终于痛下决心,无视礼貌等美德,从金灿灿的目光森林突围。然而,我小看了“蜡笔小新”的灵活敏捷,我们走在右边的林荫路上,我往左,他立刻走到马路边缘,美其名曰绅士风度,我往右,他迅速跳上来,美其名曰护花使者。
我东奔西突,始终逃不出他金光闪闪的包围圈,欲哭无泪,使出最后的绝招——打电话求救!
手机刚拿出来,他劈头夺了过去,拿出一个金色的大玩意塞到我手里,叹道:“你们小地方人就是眼界不够开阔,目前国际上流行的是这种手机,性能十分齐全……”
金色的手机?
没错,确实是金色的手机,在他介绍性能的期间,我奋力睁大双眼,从一片令人眼晕的金晃晃中寻找按键。
时间过得无比漫长,他的介绍无比精细,我弄明白了这玩意能上网能打字能听歌能看电影——但是,到底怎么打电话啊上海大爷!
“实在对不起,我忘记了你是娇弱的美人儿,走了这么久,累吗?”
我正在与这贼手机抵死纠缠,听到这么一句,浑身一个激灵,两个字脱口而出,“废话!”
话音未落,我眼前金光一闪,已被他塞入路边一个火锅城里,在久违的涮羊肉香味里,我脑袋上方冒出一个云朵形状的框框,其中一只污漆抹黑的乌鸦举起一杆白色大旗,写着血淋淋的大字:“半年不知涮羊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