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想要我?”她把头埋进他胸膛,不让他看见自己意乱情迷的样子,他被她的举动鼓励了,好似听到了战斗的号角,把她下身托起,一挺身,让她随之发出一声痛苦的惊叫,他放缓了动作,引领她去到浪尖峰顶。
当她瘫软在他怀里,他拿着她的一缕发在她胸前敏感的两点逗弄,惹得她又是娇呼连连,突然,他想起什么,从衣柜里拿出一个藤制衣箱,打开放到她面前,“你瞧瞧喜不喜欢?”
她几乎惊叫出来,衣箱里有十来件旗袍,各种质地各种颜色都有,有一件是翠绿的薄绸,上面是暗缀的竹叶,显得特别清新素雅,一见她表情的松动,程行云满脸欢喜,“这些都是我刚叫人从省城买回来的,我想你穿起来肯定好看!”
她感慨莫名,母亲的笑脸突然浮现眼前,母亲生在水美荷香的苏州河畔,纤细美丽,无比温柔。上海是个时尚之都,女子皆爱极了旗袍,款式花色年年不同。母亲也不例外,每年都会添置一两身新的,兴起时还经常自己动手做,她小时候穿的小旗袍大多是母亲亲手做的。
父亲也喜欢看母女俩穿旗袍,总是托人大老远从上海带回来,还一直戏谑说他家有两个花朵般的女人,他瞧着欢喜,可捧得实在辛苦。
父母亲说,她是他们的掌上明珠。
她慢慢抬头,他正笑容热烈地看着她,似乎在等待夸奖的孩子。
她这才发现,他实在是个很好看的男人,他的剑眉斜飞入鬓,眸中墨色深沉,因着欢喜,闪烁着点点耀眼光芒。
她心中的冰冷渐渐融化,某个念头冒了出来,看来这个男人很在乎自己,跟着他总比到金家那个虎穴龙潭要强吧。她咬了咬下唇,把衣服放下,轻轻抚摸着他的胸膛,“司令,你要是喜欢我,干脆把我接出金家算了,我以后每天都可以跟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