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的希望。
与中国人的评价相反,美国人却觉得史迪威很是勇敢,因为老头没有上飞机,而是徒步去了印度,在印度又说了一句故作轻松的拉风语言:“我们刚刚挨了一顿好打。”
史迪威其时已年届六十,能够生龙活虎地走二十多天到印度,并且还能再俏皮一下,的确很了不起,可问题是他并不是驴友或单纯的士兵,而是一个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身责任的前线指挥官!
事实是他如果坐飞机的话,三个小时可到印度,六个小时能到昆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无线电指挥远征军发起反击,哪怕是指定撤退路线。
二十多天,那么多失去依靠的中国士兵在挣扎,然后绝望地死去。
做个假设,要是中国远征军里面有美国大兵,史迪威能这么轻松自若地自顾自离开军队吗?
别说他,如果得不到上级命令,恐怕麦克阿瑟都不敢有如此做法。
对于史氏的“勇敢”,有人一语道破关节:他必须演出徒步走出缅甸的旅行,否则就只有回国等着下课的份。
史迪威与陈纳德,都是美国人,怎么差距如此之大呢?
陈纳德曾经说出对这位同胞的个人印象:“史迪威瞧不起中国人,他以为自己是救世主。”
要说差别,大概这就是最大的差别。
陈纳德当初以落魄之身来到中国,从幕后顾问干起,既有辉煌的胜利,也曾备尝失败的苦涩,中国朝野给予了他超出原先想象的待遇、尊重和荣耀,而他也做出了巨大回报,双方一点点积累感情,直至牢不可破。
陈纳德多次说过,他在情感上完全是一个中国人。
史迪威却是直接空降,来了以后便个人膨胀,乃至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很了不得,绝对有资格领导这个“次等民族”,却不知道在战场之上,一个普通中国将军的实战经验都要比他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