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年选秀大会结束后,因为艾弗森当时为了整蛊苏枫,于是便有了“费城匪帮当年选他是为了辅佐苏枫”,以及苏枫绰号之一“the.king”的由来。
而这之后,随着苏枫的表现越来越好,美国媒体们也将他称为了“天选之子”。
结果,在苏枫离开费城匪帮来到多伦多后,加拿大球迷为了表达他们对苏枫的喜爱......
“king.su”的绰号便渐渐坐实了。
而原版的“king.james”的来源......
如果苏枫记得没错的话,一是因为后来耐克也在极力塑造詹姆斯“天选之子”(hoose.one)的形象。
加上历史上,英王詹姆斯在位期间,经常鼓吹君权神授,并称自己是上帝派来的使者,以及其钦定圣经“king.james.version.of.the.bible”,所以詹姆斯因此而得名“king.james”。
而这一绰号在翻译到国内时,为了避免与国王队重名,所以便被翻译为了“小皇帝”。
然而,这一世,在苏枫已经把“king”这个绰号给打成了标签之后......
这次美国媒体们在替苏枫的这位“接班人”起绰号时,不得不说,也是格外煞费了一番苦心。
哈?
你说美国媒体称呼詹姆斯为“大公”是在恶搞人詹姆斯?
不......
这可真不是在恶搞。
因为在历史上,法国波旁王朝陆军的统帅,第一代贝里克公爵,英王詹姆斯二世和阿拉贝拉-丘吉尔的私生子的名字就叫做詹姆斯-菲茨。
因此,在“king”这个绰号被苏枫给占据了之后,考虑到苏枫与詹姆斯之间的各种渊源,人美国媒体可是在很严谨的情况下,才给出詹姆斯“大公”这个绰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