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60%以上。”
“才60%啊。”
“呵,这可是侧写啊,60%成功率以上的侧写,我甚至敢说,如果这个城市里,囚犯集体投票,选出一个最应该被杀死的侦探,十有八九就是我了,那些夏洛克级别的都得往后排。”
的确,一个不需要证据,就能先锁定凶手的人,怎么想都太可怕了一些。
“好了,解答一下你的问题......凶手的懒散,是其表性格里占比极大的一点,因为他带着美工刀。”
“啊?”周言这下真的是跟不上雅子姐的思路了。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习惯,那就是......出门远行的时候,只喜欢带一个行李。不管是行李包也好,行李箱也好,大小也无所谓,总之......你只想带一个,把所有的东西全都塞进去。
而如果大包小裹的拎上一堆,你的心里就会特别烦。
这......就是表性格里的懒散。”
“这......?”周言皱着眉,他似乎能理解了一点,但是又有点不确定。
雅子姐继续说道:“而凶手的这种性格占比极大,他需要拿着雨衣,他不想用塑料袋装着,因为他觉得,还要丢掉塑料袋很麻烦,而这个时候,他竟然还要拿着一把刀......这就像是旅行时拿了两个包裹一样,让凶手很不适。”
“这就能让他感觉不适?”
“是的,不具备这种性格的人很难理解这种感受,总之,他只想拿着雨衣,所以......在挑选刀具的时候,他选择了美工刀。
要知道,杀人的时候,美工刀是最差的选择,因为它太脆了,很容易就会崩断,捅在衣服上的时候,很可能连衣服都捅不破,唯一能用的杀人方法,可能就是割喉了。
所以,你觉得,凶手为什么放弃要用的水果刀,而拿了一把美工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