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言稍稍的在脑子里梳理了一下这个脑回路,就对着手机道:“好了,这些证词已经足够了,如果你真的没杀人的话,我保证,没有人能够冤枉你,也没有人能够嫁祸你。”
周言说完,电话那边也立刻传来了一连串的感知之词,但是周言也没工夫听,就挂断了电话。
现在,解决了小蝌蚪的问题,那就又回到了案件最初的疑问了。
谁是凶手。
凶手是用了什么办法,在电梯里,砍掉了死者的脑袋的。
周言闭着眼睛,思考了一会儿,发现依旧没有头绪,只得再次翻开书。
之前的留言太多,他还没有看完,所以现在继续看。
【我还是■■:去找胡一统,这一切最不违和的就是胡一统。
但倘若张三真的用完毛巾丢掉了,那最后可能随意拿到毛巾的就是充当酒店保洁的胡一统。
而且借着打扫房间的由头,可以出入各个房间并且毫无违和感,这就有了先决条件。
不过如何在短时间内直接断头,这个手法我还没想通,总之我们的原则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调查一下胡一统的社会背景】
“嗯......的确,如果是胡一统的话,他的作案条件是最充足的,因为他可以随便出入任何房间,但是这个杀人手法,实在是很难搞啊。”
【20171101185545412:关键是为什么?】
“为什么?什么为什么?”周言皱了皱眉:“是在问,凶手为什么要砍头么?当然是为了杀死死者了啊......等等!”
突然的,周言愣了一下。
对啊,为什么要砍掉脑袋?
如果只是为了杀死死者,有的是其他的方法啊。
干嘛非要去找一把斧子?
还要砍掉对方的头?要知道,砍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