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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四章 首诊负责制(4 / 5)

首先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凡是来医院就诊的病人,均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医院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应就地抢救。

在首诊负责制的前提下,以下情况,一,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二、病人及家属或单位要求转院者;三、病情确需要住院或留观,但因为医院无床位,若病情允许转运时,首诊医院的首诊医师必须在写好病历、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风险告知、患方家属在病历及知情书上签字同意,并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对于首诊医生来说,第一位接诊医师要对所接诊的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在首诊负责制中,有着明确规定,被邀请的医师,在接到首诊医生的邀请时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专业患者,应根据患者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理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的形式协助诊治。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在首诊负责制度中,可以说明确规定了种种条款,虽然也有着些许漏洞,但是毫无疑问,首诊负责制是本着以病人为主,可以完全划分责任,在关键时候避免医生之间争执从而耽误治疗时间的有效诊疗制度。

这一次的治疗情况,可以说在赵士朝完全放手,把患者交给方寒治疗的时候,方寒已经毫无疑问的成为了这一次治疗的首诊医师。

也就是说在方寒接手的时候,前面的责任划分已经非常明确,后续的治疗如果出现什么意外,那么方寒就是第一责任人。

而在后续的治疗中,被邀请的医生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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