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仙镇。
春秋时期,为郑国东北边陲,出于战略上的考虑,郑国在此屯兵筑城,取名“启封”,此时的朱仙镇名叫聚仙镇,乃启封城西北的一个居民聚居点。
到了战国时期,信陵君窃符救赵之事后,为表彰勇士朱亥的功绩,魏王赐其封地和食邑于聚仙镇。
聚仙镇也因为朱亥的缘故,后来更名为朱仙镇。
龙青云和莫芷萱骑马行进在大街上,街道两旁的建筑古色古香。应该是刚下过雨,青石板地面上还有水渍,大小不一的青石板磨损的斑驳淋漓。
龙青云仿佛看到千百年的人马车辆在街道上穿梭行走。古老的街道岁月斑斑,仿佛在诉说着时事的沧桑千年。
这朱仙镇虽然比不上建康城繁华似锦,但是街道上人来人往,倒也熙熙攘攘,叫卖之声不绝于耳,商贾之风大盛,毕竟这里是大雍的故土,商品贸易的底蕴还在。东瀚虽然占领此地,有利于民生的政策还是保留了下来。
来到十字路口,一家“聚贤酒楼”招牌格外引人注目,赫然间映入眼帘,倒也阔大气派。
“就是这家了!”龙青云用手一指。
莫芷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只是个扈从,在哪里住店,何时轮到你说话了。”神情嫣然灵动,强作生气的样子。
龙青云忍俊不禁,差点笑出声来,终于忍住,谦恭有礼道:“小人知错,大小姐训示的是,一切听大小姐的。”
街道边一商贩也是大感纳闷,啧啧叹息:“这青袍少年,看上去倒也有几分英武,不曾想被这女子呼来喝去,大损男人的威严。”
龙青云现在的武功已经突破炉火纯青,隐隐有登峰造极的气象,听风辨音自是寻常不过,虽然街上人群喧哗,这商贩的唏嘘感叹之声也是清晰入耳,不禁望向莫芷萱,一脸讪笑。
此时的莫芷萱早已没有了以前的楚楚动人,只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