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雷耀手上有武器,女人立即捂住嘴,同时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行至跟前,雷耀这才注意到,女人的左脸脸颊上确实有一道狰狞恐怖的伤疤,伤口中间淡淡的粉色配合着扭曲的疤痕,好像一条硕大的蜈蚣。
就算对方是女人,雷耀对她也无丝毫容忍,两步上前,狼牙对准女人脖子:“你是闫秀秀?”
女人点了点头,双手捂着嘴,生怕露出一点声响。
确定了对方身份,雷耀接着问道:“李世群是你男人?”
听到李世群的名字,闫秀秀神态有些放松,再度点头后,双手慢慢放下:“你找他有事?”
看了眼雷耀手上的狼牙,闫秀秀往后挪了半步:“报仇?”
“我叫雷耀,”雷耀先是自报家门,而后狼牙逼近半寸,只要闫秀秀有任何异动,保证第一时间能将其击杀,不过这是最后的办法,不仅王冠櫵还有乔斯布朗都说过,闫秀秀算是李世群的逆鳞,杀了她,势必会引得李世群丧心病狂的报复,现在就和李世群闹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不是明智的选择。
考虑到这些,雷耀态度稍稍缓和半分:“尽管放心,我找李世群不是为了报仇,如果你听说过我的名字,应该对我有所了解。”
闫秀秀点点头,她虽然很少出门,但是每天都看报纸。
“知道我的名字就好办了,”雷耀指了指洋房客厅的沙发,沙发旁边放着一个电话,“给李世群打电话吧,告诉他我在这里。”
闫秀秀不为所动,仿佛没有听到雷耀的话。因为从报纸上,闫秀秀知道雷耀不少事情,同时她也知道自家男人是做什么的,让他们两个相见,不流血的可能性极小,更重要的是,李世群来这里从来不带手下,她担心自家男人会死在雷耀手上。
“既然知道我的身份,你也知道我的手段,”雷耀冷哼一声,狼牙往前送了送,“我想杀他轻而易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