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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爱咋咋地(3 / 4)

rac)的标识,这就是那个管着收保护费的音乐制作权协会的标识。要是加入了这个协会,从今往后,歌手本人唱自己的歌也要先掏钱给这个协会,只不过自己交过的钱会在转一圈(被jasrac给剥削一层手续费)以后再回来。

仔细了解一下的话,会发现这个看似保护音乐者权益的组织,跟剥削曰本农民的曰本农协有得一拼。

这种严格的版权制度,也是促生出这种奇怪的唱片合集的原因之一。

不同的歌手,所属的唱片公司也不同,比如森进一的唱片约在victor,前川清却在波丽佳音。波丽佳音的演歌部门要搞一张他们旗下演歌歌手的合集没问题,但是,如果要收录victor的歌手的歌……

victor:对不起你谁啊。

全曰本估计得有上千个音乐出版公司,其中还包括一些地方团体组织性质的奇怪小公司,大家都要恰饭,就得出点能保本的东西,所以这种奇怪的翻唱专辑就成了最佳选择。

因为录翻唱专辑根本无需向唱片公司协调,只要跟音乐制作权协会交点翻唱的钱就行。

演歌歌手的粉丝,年龄层正在逐渐拔高,这些人许是图省事,尤其的喜爱这种能把自己喜欢的歌曲一网打尽的东西,所以,演歌歌手一直是这种翻唱的重点关照对象,除了自己的正规专辑,这种只收录自己一两首热门曲的大杂烩,一年估计能出几十张,还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

翻了人家的歌,虽然理论上可以假装不认识人家,不过,东京音乐工业会社到底跟外面的小妖精不大一样,不光翻人家的歌,还跟演歌歌手有往来。

别误会,不是替他们出歌,而是帮他们介绍或是组织演出。

演歌歌手的工作很有意思,都是歌手,也都是巡演,但是演歌歌手的演出,往往规模都不大,三下乡礼堂规模的演出是常有的事。

这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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